為什么很多人都說保險是騙人的呢?其實最具體的原因就是因為拒賠。保險公司總會找到理由拒賠,所以很多人就不相信保險了。但是保險公司為什么敢拒賠?拒賠的真正原因又是什么?其實很多人都不太清楚。
今天,我就從“一女子投保才6個月患宮頸癌,重疾險卻拒賠”的案子說起。最后,會繼續(xù)教大家一些防止保險被坑的知識點。希望能對你有所幫助!
01真實案例
去年9月份,家住武漢的解女士購買了一份防癌疾病保險,基本保額10萬,保費一年1208元。本來是為了以防萬一,沒想到不幸還是降臨。
今年3月11日,解女士身體嚴重不適,入院后,經(jīng)醫(yī)生確診為宮頸癌。想到之前購買的保險,解女士迅速申請了理賠,沒想到的是,保險公司竟然一口拒賠了!拒賠理由:解女士患病時間在180天等待期內(nèi),不予理賠,只給付1208元的保險費。雙方為此,爭執(zhí)不斷,對簿公堂。幸運的是,法院一審、二審均判保險公司賠償10萬。
02案情分析
事情到最后總算是好的結(jié)局。但是很多人還是不理解:明明等待期內(nèi)患病的,保險公司是不用賠,為什么這次卻賠了呢?難道是法外開恩?其實,大家都想錯了。原來,問題就出在這個保險公司所謂的“180天等待期”上。
從保險合同上看,保險等待期明明是到今年的2月29日,而解女士是3月份才確診患癌的,在等待期之外。但是保險公司卻認為:雖然解女士確診癌癥是在等待期外,但是實際患癌時間肯定是在等待期內(nèi),不可能一時發(fā)病!不過,法院認為發(fā)病時間應該依據(jù)醫(yī)生的確切時間來診斷,所以判賠!
03
天有不測風云,人有旦夕禍福!所以為了孩子家人,越來越多的人會購買一些保險來圖安心。但是,老百姓對保險的了解還是很少,大多是親戚朋友介紹,業(yè)務員說好就一定好,保單也懶得看,覺得買了就一定賠,這也就導致了很多拒賠事件的發(fā)生。
為此,聯(lián)合一些專家為幫助大家避免拒賠,提煉了3個大家尤其需要注意的時間點:
牢記猶豫期,退保損失小
保險基本都會設置一個猶豫期,一般在15—20天左右,這也是保險公司留給大家后悔的時間,如果買的保險不想要,可以申請全額退保,損失幾乎為0。不過有幾點需要注意:
一是如果因為特殊情況無法及時接收保單,最好提前通知保險公司。其次,收到保險單后,一定要親自填寫保單回執(zhí),并注明日期。因為保險公司對猶豫期的認定,是以回執(zhí)日期為起始日進行計算的;二是如果猶豫期最后一天是在節(jié)假日期間,絕大多數(shù)公司可順延至節(jié)假日后第一個工作日受理;三是,如果投保人要退保是無需任何理由的,但必須以書面形式向保險公司提出申請,口頭請求無效?!?/P>
牢記等待期,理賠不怕難
為了防止騙保等,保險基本都會設置一個等待期,也叫觀察期。就我們常見的,重疾險、定期壽險一般有90—180天的等待期,醫(yī)療險30天,意外險沒有。說白了,就是在此時間段內(nèi),保險公司是不賠的。
牢記寬限期,避免保險失效
寬限期是保險公司給投保人“拖欠”保費的期限,在此期間保單依然有效。一般為約定繳費日往后的60天。
如果寬限期過了還沒交保費,保險合同就會中止,在寬限期后的2年內(nèi),補齊保費,通過審核,保單會重新生效。但如果2年都沒交,合同就自動解除,合同終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