典型案例:
客戶張先生在假期自駕出游,途中不慎刮擦景區(qū)鐵架,造成右側車身和腳踏板受損。接報案后,保險理賠員現(xiàn)場查勘,經(jīng)核實車輛承保險種及車輛出廠配置,該腳踏板為加裝設備,定損價格時剔除了腳踏板的損失,張先生表示不理解。
案例分析:
根據(jù)《中國太平洋財產(chǎn)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機動車保險保險示范條款(2020版)》機動車損失保險第十一條第(五)款的約定,“車輪單獨損壞,無明顯碰撞痕跡的車身劃痕,以及新增設備的損失,保險人不負責賠償”。新增設備指保險機動車出廠時原有設備以外的,另外加裝的設備和設施,如機動車加裝的制冷設備、CD及電視錄像設備、真皮或電動座椅、外包圍、大燈及輪轂等。因此在此次事故中張先生為上下車方便而加裝的車輛腳踏板損失,不屬于機動車損失保險責任賠償范圍。
小保提醒:
隨著汽車日漸增多,許多車主更加追求使用便利和個性,會對車輛進行改裝、加裝,新增設備損失險也受到越來越多的車主的關注,被保險機動車在投保了車輛損失保險的情況下,投保人向保險公司提供加裝部件的購買發(fā)票,可附加該險種;當發(fā)生機動車損失險范圍內(nèi)事故時,造成新增設備直接毀損,保險公司可以在保單載明的本附加險的保險金額內(nèi),按照實際損失計算賠償。
典型案例:
客戶張先生在假期自駕出游,途中不慎刮擦景區(qū)鐵架,造成右側車身和腳踏板受損。接報案后,保險理賠員現(xiàn)場查勘,經(jīng)核實車輛承保險種及車輛出廠配置,該腳踏板為加裝設備,定損價格時剔除了腳踏板的損失,張先生表示不理解。
案例分析:
根據(jù)《中國太平洋財產(chǎn)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機動車保險保險示范條款(2020版)》機動車損失保險第十一條第(五)款的約定,“車輪單獨損壞,無明顯碰撞痕跡的車身劃痕,以及新增設備的損失,保險人不負責賠償”。新增設備指保險機動車出廠時原有設備以外的,另外加裝的設備和設施,如機動車加裝的制冷設備、CD及電視錄像設備、真皮或電動座椅、外包圍、大燈及輪轂等。因此在此次事故中張先生為上下車方便而加裝的車輛腳踏板損失,不屬于機動車損失保險責任賠償范圍。
小保提醒:
隨著汽車日漸增多,許多車主更加追求使用便利和個性,會對車輛進行改裝、加裝,新增設備損失險也受到越來越多的車主的關注,被保險機動車在投保了車輛損失保險的情況下,投保人向保險公司提供加裝部件的購買發(fā)票,可附加該險種;當發(fā)生機動車損失險范圍內(nèi)事故時,造成新增設備直接毀損,保險公司可以在保單載明的本附加險的保險金額內(nèi),按照實際損失計算賠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