想要了解更多關于長春少兒醫(yī)保辦理方法的知識,請看下面的介紹。
一、適用對象
駐長春學校(幼兒園)全日制學生、符合長春市落戶條件的新生兒。
二、繳費標準
中小學生、少年兒童和不滿18周歲的非在校城鎮(zhèn)居民每人每年繳費標準為75元,其中:個人繳費35元;各級財政補助40元。
低保人員中的中小學生、少年兒童和不滿18周歲的非在校城鎮(zhèn)居民應繳費用由中央財政補助25元,省財政補助15元,市、區(qū)財政各補助17.5元。
三、報銷標準
起付線以上5000元(含)以下,65%
5000元至10000元(含),70%
10000元至30000元(含),75%
30000元至50000元(含),80%
患白血病及其他惡性腫瘤的中小學校學生和學齡前兒童50000元至60000元(含),80%
四、如何辦理
所需材料
新生兒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、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。
辦理地點
戶籍所在區(qū)社區(qū)勞動保障服務機構。
辦理流程
1、學生兒童
學生由所在學校統(tǒng)一辦理。幼兒園的學齡前兒童由幼兒園所在社區(qū)審核其參保條件并辦理參保手續(xù)。
2、新生兒
新生兒參保工作由生育定點醫(yī)療機構負責辦理并代收。